產品名稱翻譯及商標翻譯的基本原則
日期:2020-07-21 發布人:尚語翻譯 來源:尚語翻譯 閱讀量:
第一,產品名稱的翻譯
產品名稱翻譯的原則應是:簡潔性、倍息性、回譯性。產品名稱簡明扼要,譯名理應保持簡潔這一特點。產品名稱都承載有一定的信息,即都能對其所指代的產品的組成或功效具有直接或間接的說明作用翻譯時我們應注意這一特點,使譯文同樣具有信息性。回譯性是指英譯的產品名稱在形式結構上應與中文相似,這樣就能實現信息的雙向傳遞。根據簡潔性、信息性和同譯性原則并結合目前的翻譯實踐,我們認為產品名稱的翻譯應以直譯和音譯為主。
第二,商標的翻譯
商標翻譯是對外商品宣傳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是商品質量、規格和特點的標志。譯好商標,不僅要懂點商品學,還要懂點出對象國的“國情語言學”才能創造出一個圖形優美、文字規范的理想商標,使其與質地優良的產品相匹配,為國外消費者所喜用樂見。一般來講,把漢語牌號譯成英語,可遵循以下幾條原則:
1.大多數商品牌號均宜考慮音譯,一則可以保留漢語單音節拼讀的簡潔性,二則可以給商品本身增添一層異國色彩,從而激發人們的購買力,是我們翻譯商標時應倡導的常用技法。特別是意譯可能引起誤解或反感的商品牌號必須用漢語拼音來音譯,白象在英美國家被視為中看不中用的東西,龍在許多國家被視作惡魔與災難的化身,孔雀在英、德、法等國被視為淫禍之鳥,所以凡是用象、龍、孔雀等作商標的都要音譯。
2.音譯可能引起誤解或反感的漢語牌號,可采用意譯,如芳草牌可意譯為Fragrant Grass,如果將其音譯成Fangcao,就會引起誤解或反感,因為在英語中,Fang的詞義是蛇的毒牙,而cao的讀音在英語中近似chaos (混沌、一團糟),因而Fangcao極易被誤解為“毒牙的混沌”。本來,芳草牌是國內市場上一種聲譽很高的牙膏牌號,但在外國人看來,由于譯名的不當,卻成了“混沌的毒牙”(或“毒牙的混沌”),那必然使產品滯銷。
3.某些既可音譯又可意譯的漢語牌號,如果其英語意譯會給顧客帶來良好印象,則應盡量意譯,如天使牌“Angel”,在西方本來就是一個十分常見的贊美詞,所以還是以意譯為好。此外,我國有不少以花鳥、動物和名貴物品命名的出口商標,大多也采用意譯,如葵花(Sunflower)、梅花 (Plum Blossom)、百靈(Lark)、海鷗(Sea-gull)、熊貓(Panda)和鉆石(Diamond)等。
產品名稱翻譯除了音譯和意譯兩種方法之外,尚有音意兼譯、諧音譯意和音意延伸法三種。所謂音意兼譯,是指對某些牌號取一部分音譯另一部分意譯的方法,或先音后意,或先意后音,如長江大橋牌可譯成Yangtze Bridge。這類譯法適用于以專有名詞命名的產品牌號。
音意延伸法是指譯者在譯音或譯意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獨特的構思,對譯名作有限的延伸處理,便得譯名更具特色。如“美而暖”譯為Meran,而不是Meiernuan,簡潔上口,便于書寫和記憶。
總之,產品名稱翻譯及商標的翻譯,一要醒目而簡明,構詞不可太長;二要顧及不同民族對語言的不同習俗要求,不可顧此失彼。